地鐵工程項目竣工文件管理
地鐵工程項目竣工文件管理
第一條、總則
1、竣工文件是工程驗收、評優(yōu)的主要依據(jù),并且是辦理工程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2、工程管理部要把竣工文件編制工作作為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職責范圍,負責竣工文件編制的組織工作。
第二條、竣工文件編制依據(jù)
1、工程竣工文件編制依據(jù)成都地鐵有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
2、其他工程項目按業(yè)主和相應的單位、部門要求辦理。
第三條、竣工文件的編制
1、工程管理部按建設單位或其委托單位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負責竣工文件移交。
2、工程管理部負責本單位竣工文件編制工作,各部門負責提供相關資料。
3、竣工文件編制的時間要求。
(1)、相關資料要與施工進度同步進行,準確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術狀態(tài)。在單位工程完工后的一個月內、竣工驗收前十日或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竣工文件的整理、組卷。
(2)、工程竣工后兩個月或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工程管理部應按照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份數(shù)把竣工文件移交給指定的單位。
(3)、新增工程初驗會議提出需整改或增加的工程完工后,竣工文件宜立即完成。
(4)、正式驗收交接前,工程管理部必須對編制的竣工文件及相關資料嚴格審核。
第三條、竣工文件編制的內容及要求
1、工程竣工文件編制的內容及要求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有關文件或執(zhí)行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有關竣工文件編制辦法。
2、項目經理是工程交驗和保修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總工程師是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簽字蓋章的第一責任人,竣工資料編制由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領導,工程管理部為責任部門。
3、相關資料要與施工進度同步進行,嚴格遵守“三同步”的要求,即在布置施工任務的同時布置竣工文件的編制工作,工程竣工文件的積累形成與施工進度同步進行,工程驗收交接與竣工文件交接同步進行。
第四條、竣工文件的移交歸檔
1、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竣工文件移交。
2、所有竣工文件在工程結束后應及時交所屬公司檔案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