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中校本課程管理細則
高級中學校本課程管理細則
(一)、每學期開學前教師在教研組研討的基礎上,填寫開設課程申報表、課程介紹,上報教務處,并制定課程方案,以及相應的教學計劃、教學進度和課程講義。
(二)、年級組長配合教務處負責本年級的學生選課和編班工作。
(三)、教師每節(jié)課要制定教學目標、教學設計,并有電子文稿,課后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布置學生各種形式的課后作業(yè),要有作業(yè)反饋。
(四)、每位任課教師在開課前要安排好學生座位,學生上課必須按座位表就座。
(五)、每節(jié)課前教師要做好點名工作,記錄學生的出勤情況,課程結束進行匯總統(tǒng)計。
(六)、任課教師對缺席、遲到、早退以及其他違紀的學生有責任及時進行教育,并與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溝通聯(lián)系。
(七)、對于缺課三分之一以上的學生,任課教師有權取消其本課程成績。
(八)、課程結束對每個學生要有評價,并負責各位學生的學業(yè)評價手冊的填寫,把評價結果上交教務處。
(九)、課程結束后,任課教師要交上本課程的講義的電子文稿,匯編成校本講義,并附上工作總結、學生出勤記錄。
(十)、教務處負責每學期的拓展型課程的學生問卷調查,以及相應的隨堂聽課評價,和日常管理,以此做出對該課程的總體評價,評選出學校重點課程。
(十一)、教科室、研發(fā)辦負責每月校本課程課統(tǒng)計,并上報學校人事處,對于被評為學校重點的課程,在學年結束給予一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