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1招聘
1.1 招聘標準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公民。
■具備招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崗位的有效證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證書和職稱證書)。
1.2職責分工
■人力資源匯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員招聘計劃。人力資源必須認真組織填寫招聘信息。人力資源負責一般員工初試。
■總經理負責招聘廣告的審批;負責公司管理人員、中高層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復試和錄用審批。
1.3 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包括崗位種類、崗位數量、崗位要求、招聘途徑、招聘形式、上崗日期、招聘費用等。
1.4 招聘操作程序:
流程:發(fā)布招聘信息一接待應聘者一應聘者填寫《應聘表》一整理應聘材料一應聘材料初選一初試一復試一錄用一人事資料存檔
2錄用
錄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崗位證件、職稱證件自上崗之日起存放公司。在綜合部登記后,方可到部門或項目部報到。同時人力資源為錄用人員建立人事檔案。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將其人事檔案存入檔案室,并為其辦理崗位證件更名手續(xù)。對于已在崗員工,證件不全或證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離職時又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其在崗期間工資待遇應按照臨時工工資600元/月計算,未發(fā)的工資將不予計發(fā)。
3試用及轉正
3.1 新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成績突出者,用人部門可提出提前
轉正的申請,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
3.2 申請轉正的員工,用人部門做出工作評價、考核。人力資源根據
用人部門意見將結果報總經理審批。
4人員調動
員工跨部門崗位變動或跨項目部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原用人部門在兩日內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登記。
5離職
流程:員工交離職報告一部門負責人簽字一總經理審批一填寫《員工離職交接單》一所在部門審核一人力資源審核一總經理審批一工作移交一財產移交一財務清算。
員工離職時,員工必須將在崗時工作資料整理完畢、齊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合格后,辦理資料交接手續(xù),再呈交離職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